展商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展会资讯

住建部: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27 14:02:48 阅读量:2868

  据住建部网站24日消息,《“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印发,其中明确,支持上海、无锡、武汉、长沙等城市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技术创新,聚合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道路、城市建筑等多类城市数据,打造支撑多类应用的“车城网”平台。

  《方案》要求,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初步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率先建成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城市转型发展地区。

  《方案》其中提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转型。

  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推广上海市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统筹居(村)委、业委、驻区单位等协同推进,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方式,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鼓励城市园林绿化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推广生态节地的垃圾处理技术,减少填埋,推广回收利用、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置方式。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在中下游地区达到65%,上游地区不低于40%;“十四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 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

  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总结推广上海、苏州、常州、重庆等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的经验。充分考虑通过挖填平衡、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房等方式,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就地就近回用。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跨境运输,强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重点推进存量建筑垃圾治理,鼓励因地制宜改造成公园、人工湿地等公共空间。

  推动城市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加快应用太阳能。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示范。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示范,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余电上网。推进城市绿色照明,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减少无效照明。出台碳普惠总体实施方案,推广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 设经验,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

  同时,提升绿色出行品质。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深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都市圈同城化通勤为目标,支持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助力城际铁路网建设,加快发展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网络。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建设,实现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大城市建设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三大体系,实现各体系间的畅顺衔接。中小城市重点完善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加强与城市间快速干线交通的畅顺衔接。建设由高快速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组成的快速干线交通网络,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科学组织、建设综合性交通枢纽。

  推进低碳交通发展。促进城市交通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交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 (站)、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

  《方案》还要求,城市建设创新发展行动。

  加强城市创新空间建设。推动产业空间创新转型。推进城市产业园区探索产业用地混合利用模式,结合城市更新推动闲置产业空间再利用,支撑科技创新功能培育,建设功能混合、服务完善、交通便捷的创新社区。结合沿江、沿湖城市化工企业搬迁腾退,逐步恢复城市水网生态功能,注重创新和现代服务功能的植入。借鉴上海、重庆等城市经验做法,挖掘老工业区文化遗产价值,引导低效产业功能置换,植入文化展览、商业消费、商务办公等新型功能。

  支持并推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创新探索。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生态友好发展模式上率先破题,坚持小尺度开发模式,构建高效低碳的基础设施网络,供给多元均等的基本服务体系。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低碳化、创新型服务设施建设和共享,支持开展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同时,对接“新基建”,发展“新城建”。

  深入推进“新城建”试点。支持嘉兴、苏州、杭州、南京、 温州、长沙、常德、重庆、成都、贵阳等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建立“新城建”地方标准体系。

  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省、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各省市逐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梳理长江经济带地质灾害、沿海风暴潮、极端气候等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浙江省、安徽省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示范,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

  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掌握现状底数,明确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任务。支持苏州、海宁、湖州、绍兴、芜湖等城市,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支持上海、无锡、武汉、长沙等城市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技术创新,探索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聚合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道路、城市建筑等多类城市数据,打造支撑多类应用的“车城网”平台。

  建设智慧社区,提高社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总结推广嘉兴、杭州、南京、重庆、成都等城市智慧社区建设经验,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促进智能产品在住宅以及社区配套设施中的广泛应用,将智能快递、智能养老、智能家庭医疗等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实现系统平台和家具产品互联互通。

  来源: 中新经纬